为降低新冠疫情对企业的影响,减轻企业负担,国家出台政策,对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减免。根据相关统计数据,我公司被省人社厅等8家单位组成的大型企业划型小组确定为大型企业。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,执行期限为2020年6月底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充分利用好政策,做到应享尽享,公司经过认真研究相关政策,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统计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,我公司积极协调省、市社保机构,申请将公司变更为中小微企业。变更申请于9月底获省人社机构批复。
变更为中小微企业后,公司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可享受免征政策,且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底,在原减免金额的基础上,可增加减免130余万元。目前,养老、失业、工伤退还部分已陆续到账。